无障碍浏览

通知公告

  • 服务公告
  • 优化营商环境
  • 停气通知
  • 招标公示
  • 人才招聘
  • 气质报告
招标公示

山东港华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港沟至西泉泸高压燃气管线工程(港九路至西泉泸)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3 16:47:14作者: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采购为山东港华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港沟至西泉泸高压燃气管线工程(港九路至西泉泸)施工,招标人为山东港华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山东港华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港沟至西泉泸高压燃气管线工程(港九路至西泉泸)施工,管径DN600,管道长度约20千米,设计压力6.3Mpa。

2、建设单位:山东港华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济南市历城区、市中区。

4、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120个日历日内完成(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5、质量标准: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6、招标范围:港沟至西泉泸高压燃气管线工程(港九路至西泉泸)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及保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同时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A1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含长输管道安装GA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壹级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壹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自2020年至2022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1月23日至 2023年11月23日止(5年),至少承担过1项石油天然气行业国内长输管线同类型工程施工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设计压力6.3MPa及以上,管径DN600及以上,长度10km及以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

6、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3日止(3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信息填报时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四、投标信息填报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到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3号楼1707室,联系人:刘倩,联系电话:15098755898)进行投标信息登记。投标人在信息登记时须提交下列证书、证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项目经理证书;

(5)近三年度(自2020年至2022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6)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合同;

(7)社会信誉自查承诺和信息填报当日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8)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须提供);

(9)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即可)。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在信息登记时须提交以上有效证书、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A4纸简单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未登记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证书、证件、资料的潜在投标人,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信息登记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注: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应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证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及山东港华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jinantowngas.com.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港华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银丰科技公园12号楼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31-68953732

代理机构: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经十路9777号

联 系 人:刘倩、尚芹

电 话:0531-62331305、62331311

电子邮件:wanxinzhaobiao002@126.com